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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丨关于“指定收款账户”的说明!

发布日期:2026-03-20 16:29:23   作者 :管理办    浏览量 :50
管理办 发布日期:2026-03-20 16:29:23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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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“文艺人才中心收款账户”的严正声明!

        为规范中心业务流程,防范资金交易风险,我中心财务处一直规定《指定收款账户》事宜,并再次郑重声明如下: 

1授权委托普票对公账户:

银行账号:128914822610902

2授权委托指定收款码:

中心所有线上业务受理(包括不限于定金、预付金、活动款等),须严格汇入中心指定收款账户与收款二维码,中心按照指定收款账户的实际到账金额作为收款依据,请勿向非指定账户及二维码进行付款,如因此导致资金损失、交易纠纷或延误等问题,中心一概不负责并保留追讨款项的权利。如有不便,敬请谅解,感谢您对人才中心工作的支持与配合!


文艺人才中心财务处(宣)

2026年3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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